由于只有排在前843位以及其后几位的购房者才有可能买到房,按照44.17%的有效名单进入概率,夫妻联名者将有641人,排在前843位的个人申购者将只有202人,这意味着夫妻联名的最终申购成功率为44.17%,只与夫妻联名申购的总数和限价房总数有关;个人的最终申购成功率只有8.54%,在很大程度上受夫妻联名申购数量的影响。
北京模式:优先权前置
北京市一直是我国住房形势最为严峻的城市之一。在2008年4月发布的《北京市限价商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中,对申购限价房的资格做了极为严格的规定,并且对优先配售人群作了更为明确的界定和倾斜,规定“对解危排险、旧城改造和风貌保护、环境整治、重点工程等公益性项目涉及的被拆迁或腾退家庭和家庭成员中含有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老人、严重残疾人员、患有大病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的家庭及自愿放弃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可优先配售;对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按照住房困难程度,优先配售给无房家庭。”
在谈到对于限价房政策“优先”原则如何实现时,北京市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比如现在有100套限价房,但有200张审核表,那么就会从这200张表里,先挑出优先配售的家庭参加摇号。”如果对广州市模式有所了解的话,会产生困惑:如果符合优先配售条件的家庭超过100户,是否意味着普通家庭连参与摇号的机会都没有?进一步对《北京市限价房购买资格申请审核及配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将会发现在优先配置权的实现过程中,北京市采取了优先权前置的原则。
《办法》规定,经审核通过并备案的申请家庭进入轮候期,由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统一组织摇号配售。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登记家庭按照优先供应条件和困难程序排序,优先家庭在前、一般家庭在后,并按照一定比例选出入围家庭公开摇号。摇出的号码为选房顺序号。
显然,不是进入轮候期的家庭都可以进入公开摇号环节。与广州模式不同,在公开摇号之前,已经按照一定的比例和优先次序进行了筛选。这个比例一般很低,会非常接近于广州模式“准业主数量要两倍于房源数量的原则”中1:2的比例。比如说有100套限价房,参与摇号的入围家庭将只有200户,这200户是按照“优先家庭在前、一般家庭在后”的原则,可能从数千进入轮候期的家庭中筛选出来。而且此后的摇号也有不同,北京市的摇号主要为了排列出入围家庭的选房顺序,至于在这个顺序中是否仍然坚持优先家庭在前的原则,目前不得而知。
这意味着,如果进入轮候期的优先家庭数超过限价房数,则摇号选房仅在优先家庭之中展开,一般家庭将完全没有机会。当然,如果优先家庭数不足,则另当别论。与广州市相比,北京市的优先权体现得更为强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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