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是我国限价房市场重手频出的一年,广州市限价房开始销售,北京市限价房细则落地并开始申请,上海市关于解决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问题的细则也在积极制定研究之中。随着这几个桥头堡垒的攻克和动摇,限价房再一次引起了人们的重视。
限价房是一种特殊的商品房,是主要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而推出的政策房。它以国家让渡部分土地出让金和房地产开发税费为条件,限价房以低于一般商品房10%~15%的价格,赢得了普通市民的欢迎。在房地产市场高企的时期,热点城市往往申购户数远超出发售房数,可能会出现最需要房屋救济的人反而买不到房的情况。为了使限价房不至偏离发展初衷,各地在推出实施细则时,对优先购买家庭作了详细明确的规定。
那么,这些优先购买家庭的优先配售权是如何实现的呢?总体来看,根据优先配授权实现在摇号前后的不同,可大致分为北京模式和广州模式。
广州模式:优先权后置
已婚家庭对住房的需求更为迫切,在广州市限价房的配售中,规定了夫妻联名申购优先于个人名义申购。但这种迫切程度并没有根本差别,因此广州市实行了优先权后置的原则,在摇号之后夫妻联名申购优先配售。这意味着通过审核的个人和夫妻家庭都可以参加摇号配售,只是在摇号后夫妻家庭优先选房(摇号数是售房数的2倍,因为有人会退出),致使个人的中签率取决于夫妻联名的中签情况。
以2008年1月的保利西子湾项目为例。当时共推出843套住房,截止15日摇号时,确认的购房申请为3 817份,其中夫妻联名的有1 452份,个人名义的有2 365份。广州市国土房管局采用电脑摇号的办法,对所有购房申请进行摇号,并同时产生选房、购房顺序号。步骤分为两步:第一步,按照准业主数量要2倍于房源数量的原则,从3 817份申请中摇号确认出1 686份有效申请。在这个过程中,个人申购和夫妻申购进入名单的概率是相同的,即均为44.17%。第二步,对有效申请进行审查和公示后,按照号码顺序进行选房。在有效申请的名单中,夫妻申购者排在个人申购者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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